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瀘天化26日發布公告稱,由於涉嫌對外重大擔保信息未按規定披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據新華網消息,瀘天化公告顯示,瀘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年12月27日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入3.3億元定期存單。同日,九禾股份以該定期存單為瀘天化控股股東四川化工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雲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借款3.135億元提供質押,未按規定及時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九禾股份於2014年4月25日解除了該項質押擔保義務,瀘天化在2013年年報中予以補充披露。
證監會認為上述對外擔保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關於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規定。6月25日,證監會向瀘天化下發《調查通知書》,對其因涉嫌對外重大擔保未按規定披露事項予以立案調查。
在立案調查前,證監會四川監管局於2014年5月8日向公司下達了《關於對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公司董事會應勤勉盡責,自查內部控制建設中存在的缺陷,加強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加強對子公司的管理,規範對外擔保行為,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公司和控股股東應立即啟動責任追究機制,認真查找問題產生的環節,分析成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瀘天化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