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制度創新。六年來,兩岸關係和平展已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包括兩岸高層會面的制度化安排、兩岸兩會協商制度化協商、兩岸各行各業、各領域各區域的制度化交流平台、合作機制等,以及正在搭建中的國台辦與陸委會負責人之間制度化溝通機制——“張王會”,為兩岸關係持續發展建立了一定的制度化保障。
但是,兩岸關係錯綜複雜、變幻莫測,面對橫亘於前的各種挑戰,目前兩岸關係制度化程度不高,制度保障遠遠不夠,無法適應兩岸關係鞏固深化的需要。迫切需要進行制度創新,進一步提高兩岸關係制度化程度,建立更為全面、更為廣泛、更為有效的制度,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因台灣的政黨輪替而逆轉,不因台灣形勢、國際局勢的變化而動蕩。
倪永傑認為,兩岸關係誘致性制度創新來自於兩岸民眾對於兩岸關係“和平紅利”的強烈預期,從而吸引更多的個人、團體、組織投身於和平發展的制度創新中來。後者來源於兩岸執政當局順應和平發展的主流民意,制定一系列推進和平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制度創新空間廣闊,潛力巨大,可以為兩岸關係不斷發展提供源源不絕的新動力,值得兩岸雙方共同努力創新。
最後是政策創新。兩岸關係無論身處順境還是逆境,鞏固深化離不開政策創新,由此作為引導力量,突破困境,破解制約。倪永傑表示,當兩岸關係遭遇挑戰、面臨逆轉的逆境時,兩岸決策當局應該考慮採取“有選擇的激進主義”決策思維,選擇重點、難點,進行政策創新,尋求突破之道。當前,應該從圍繞“國家尚未統一前的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以及“實現事務主管部門的常態化溝通”兩個點尋求突破,從積極、正面、善意、建設性的角度進行制度化的安排,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更大的動力。
(後方支援記者:孫儀威、楊天、楊犇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