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今日,國家衛計委公布了白酒中含塑化劑的評估結果,認為:白酒中塑化劑DEHP和DBP的含量分別在5mg/kg和1mg/kg以下時,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於可接受水平。
2012年12月以來,白酒中含塑化劑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的協調下,原衛生部委托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研究發現,不同國際組織提出了不同的安全限值,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綜合分析後認為,成人(體重以60kg計)每天攝入3.0mg的 DEHP、0.6mg的DBP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
採用保守估計方法,假定飲酒者每天飲酒量達到6兩以上(調查發現這類人僅占5%左右),推算出白酒產品中DEHP和DBP的最大含量不應超過7.3 mg/kg和1.2mg/kg。考慮到本次評估所涉及的食品類別和樣本量的局限性等不確定因素,專家委員會認為,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分別在 5.0mg/kg和 1.0 mg/kg以下時,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於可接受水平。
據介紹,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廣泛用於樹脂、塑料、橡膠、油漆及乳化劑等產品的加工生產中,是目前塑料製品中常用的增塑劑,俗稱塑化劑。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認為,DEHP和DBP對實驗動物具有內分泌干擾作用,可影響實驗動物的生殖發育,但目前尚缺乏人體健康損害的直接證據。
台灣塑化劑事件發生後,原衛生部出台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DEHP和DBP最大殘留量分別為1.5和0.3 mg/kg。國家衛計委表示,最大殘留量僅用於排查違法添加行為。若白酒中DEHP 和DBP 含量高於1.5mg/kg 和0.3mg/kg,但排除了違法添加行為,則只要含量分別低於5mg/kg 和1.0mg/kg,對飲酒者的健康風險處於可接受水平。
同時,國家衛計委稱,為防止白酒產品中塑化劑的污染,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加工器具等食品接觸材料的生產,以及食品生產企業使用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和加工器具時,必須嚴格執行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此外,還應採取一切措施,降低白酒中DEHP和DBP的含量水平。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