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今年62歲的黃根保是一名有著近40年黨齡的老黨員。然而,在政府依法對其兒子所辦工廠內一處違章建築拆除時,黃根保不僅出面阻攔,事後又辱罵毆打參與拆除的鎮村幹部。不久前,經其所在黨組織黨員民主評議,黃根保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被黨組織給予除名處置。
新華社報道,在江西省宜春市,像黃根保這樣被處置的不合格黨員還有一些。宜春市下轄的樟樹市閣山鎮孫家村黨員楊小輝2011年任村民小組會計期間,曾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集體資金2萬元,儘管後來主動歸還。但在民主評議中,眾多黨員還是毫不客氣地指出他缺乏法律意識,堅決要求把他清除出黨員隊伍。
2003年4月,江西省宜春市開始探索通過民主評議方式處置不合格黨員,全市近22萬名黨員中,有114名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者除名。
宜春市通過處置不合格黨員,讓黨員隊伍的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些黨員主動改進“小問題”“小毛病”,端正行為和品行。
為確保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宜春市委決定,每年開展一次黨員調查清理、每3年開展一次集中民主評議,並將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有一些黨員‘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儘管群眾意見較大,但由於缺乏有效處置手段,問題得不到解決。”宜春市委組織部負責人說,通過民主評議,不僅把一些不合格的黨員清理出黨組織,對其他黨員也是一種警示。
除了江西宜春外,中國很多地區都在試行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從2012年開始,廣東、浙江、重慶等地就開始試點,打開不合格黨員“出口”通道。
為了疏通“出口”,廣東從2012年7月起,在全省選取8個單位開展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試點。通過試點,對不合格黨員的認定標準和處置方式、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基本程序、政策界限等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一定經驗。
當前,少數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弱化,黨性觀念淡漠,比如不講社會公德,參加迷信活動,甚至明裡暗裡阻撓中心工作推進。但這些並未明顯違反黨紀國法,難以從法律、黨紀等方面進行有效約束。從2012年起,浙江義烏市、桐鄉市、淳安縣等地積極探索後進黨員幫扶整轉和退出機制,打開了不合格黨員“出口”。浙江淳安縣梳理出不合格黨員的10個方面表現,涵蓋政治信仰、黨性原則、組織生活、工作作風、法制觀念等內容,具體表現包括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規建房,支持或參與迷信、賭博、打架鬥毆。
這些舉措與2013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要強化黨員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嚴明黨的紀律,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的要求相呼應。
2014年6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已試行24年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轉正。最新的《細則》中首次明確提出:發展黨員工作要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品質、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
成立93年並已執政65年的中國共產黨目前擁有逾8600萬名黨員。如此龐大的黨員隊伍,要始終如一保持先進性,就需要不斷改革進取。
“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後,一些動機不純的人想方設法加入黨組織,以牟取個人利益。”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教授陳勝華說,那些懷著各種目的加入黨組織的人本質上不是工人階級的先進代表,少數黨員幹部貪污腐敗,極大地危害了中國共產黨的形象。
陳勝華說,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初,就明確黨員必須是中國工人階級中最先進的成員。革命過程中,中國共產黨通過不同形式清理不合格黨員保持黨的先進性。如今作為執政黨,更要注重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