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昨天下午兩點,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主審法官,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的邱波做客人民網,在談及這個案件時,邱波透露,由於案情複雜、卷宗量巨大,他和另外一名主承辦法官為辦案封閉了將近一個月,唯一的娛樂就是吃完飯出去遛遛彎兒。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3年7月8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志軍被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在當年6月9日此案開庭審理時,庭審8點半開始,12點左右結束,庭審只進行了3個半小時。對此,邱波表示,劉志軍這個案子,因為之前媒體已經公開報道了,公眾看起來可能庭審時間很短,幾個小時就完了,但這背後有400多本卷宗,工作量非常大,尤其是在濫用職權這一部分,因為時間跨度很長,涉及了大量人物和公司,款的走向也非常複雜,是一項非常龐雜的工作。
邱波透露,當時他與另一個主承辦法官辦理劉志軍案,為了吃透這個案子,以便作出公平、正義的判決,他們封閉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由於工作量非常大,他們犧牲休息時間,加班加點。“封閉辦案這個詞語可能大家有時候會有所誤解,是不是因為被告人身份特殊,會不會有特權的思想在裡面,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因為我們大量的工作都是在案頭,確實需要一個比較靜謐的環境,調整思路。”邱波說,“這個案子非常複雜,卷宗特別多,需要反覆地去閱卷,反覆地去比對證據,這種情況下需要集中一段時間,心無旁騖地做這件事。”
邱波表示,當時辦這個案子的時候,他們每天工作到晚上十一二點,唯一的娛樂就是吃完飯出去遛遛彎兒,回來以後又開始閱卷、寫報告、比對證據等等。像這種的日子持續將近有一個月的時間,確實很辛苦。
據他回憶,2003年以前二中院還沒有收過卷宗超過四五百本的案子,但這之後就越來越多,而且案多人少的情況不斷湧現,過去是以一個合議庭為單位辦一個案子,現在都是一個人承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