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歷經4次審議都原則性通過,在經過適當修改之後,很快就會對外公布。意見將重新制定和劃分我國城市規模標準,而今後居住證制度仍將長期存在。”這是今天上午記者從“新型城鎮化與流動人口社會融合論壇2014”暨流動人口數據開發與共享學術研討會上獲悉的。
據《法制晚報》報道,國家衛計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中國正經歷史上最大規模人口流動。我國人口流動從上世紀80年代的600萬增加到2013年的2.45億。其中80%的人口是從農村流入城市。在未來十幾年,我國還將處於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我國流動人口還將持續增長。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我國有13.6億多人口,包括7.3億城鎮常住人口,其中擁有城鎮戶籍的人口大約為4.8億,大約占36%。在實際中,流動人口超過3億。
陳錫文表示,目前我們將城市規模分為四個等級:20萬和20萬以下為小城市、小城鎮;20萬以上到50萬為中等城市;50萬以上到100萬為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萬以上為特大城市。但是,我國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定標準已經不能適應城市發展和管理要求,意見將重新制定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陳錫文還表示,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還有諸多問題需要注意。比如,徹底放開小城鎮、小城市戶籍,但是也要考慮到小城鎮、小城市留守兒童和老人居多,應該考慮到落戶條件的設置是否還需要有穩定就業和社保繳納條件。
而大城市在考慮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成本等問題時,要考慮根據連續居住的年份以及社保、就業情況制定落戶管理辦法。陳錫文稱,城鎮化過程並不是解決所有人都到城鎮落戶,居住證制度在今後還將長期存在,未來將逐步把自由遷徙的權利交給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