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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委員會主席葉國謙。(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立法會負責調查廉政公署(廉署)專員湯顯明涉嫌貪腐事件的專責委員會昨日發表報告(下稱委員會報告)稱,因缺乏相關資料和證據,未能推斷出湯顯明的行為有違規或失當,但湯顯明作為部門首長未能做到節約和避免奢華,也沒有謹慎審批開支預算,破壞廉署形象。
委員會報告顯示,湯顯明在5年任內共外訪35次,每年平均外訪29.2日,平均開支約15萬港幣,全部高於前三任專員的數據。報告總結稱,未能根據已有資料和證供就湯顯明外訪是否有過多非公務行程,但在公務酬酢和餽贈禮物方面,湯顯明漠視節約和避免奢華的原則,在審批公務活動時未有處理工作人員的不當行為,沒有恰當地履行作為管制人員的責任,不符合廉署廉潔奉公的價值,“破壞廉署形象,令廉署的聲譽蒙污”。該報告得到了委員會中8名議員的聯署,剩下的5位泛民議員由於對部分細節不滿,未有簽名,而另外發表了一份調查報告(下稱泛民報告)。
湯顯明通過律師回應委員會報告稱,廉署享有崇高地位,非他一人可以輕易動搖,不同意委員會報告指責他令廉署蒙污,但沒有說他貪腐已經算是還他一個公道,又重申,在任期間的一切外訪、酬酢和禮物安排都是因為公務,對於傳媒廣泛報道而影響到廉署的形象和聲譽感到抱歉。
專責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在委員會報告發佈會上回應湯顯明稱,湯接不接受委員會報告是個人問題,但他作為專員,是廉署的“標誌性人物”,要對廉署所有的工作都負上責任。
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在泛民議員調查報告的發佈會上指出,由於對委員會報告中所使用的溫和字眼不滿意,而且在委員會上提出傳召更多的證人和證據被拒,因此另外撰寫一份報告,又表示,泛民的報告在很早之前就寄至葉國謙處但不獲接納,是“霸道”的做法,因此不簽署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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