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患有腦麻痹、曾代表香港參加殘疾人奧運會輪椅籃球比賽的青年何仁鑠,稱因失去球隊正選位置,加上家庭經濟及工作壓力下以吸毒減壓,並於今年2月代友販運毒品。他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判刑時認為被告身殘志不殘,代表香港出戰奧運會,故額外減刑8個月,判被告入獄34個月。
據香港《成報》報道,案情透露,警員在本年2月25日凌晨一時許於油塘一帶見被告形可疑,上前截查在他身上搜出16包毒品,包括K仔及可卡因,總市值約7,000多元。
行動不便非求情理由
外籍法官杜大衛判刑時表示,被告行動不便不是犯案的求情理由,但認為被告雖然自幼身體殘障,但過往一直努力提升自己,勤奮讀書及工作,曾代表香港參與殘疾奧運會,對被告的成就深受打動。法官接納當時被告身上搜出的毒品是自用的說法,亦考慮被告入獄後將面對困難及承受大苦楚,故在判期上作出減。
資料指被告自08年代表香港參加輪椅籃球隊的國際賽,10年成為球隊正選,期間曾參加11年的中國第八屆殘疾人運動會,12年的第14屆殘疾人士奧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