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記者14日從陝西省公安廳獲悉,從即日起,陝西各級公安機關將對群眾舉報的發揮了實際作用的涉恐線索予以獎勵。按照線索價值,獎勵分為人民幣1萬元至30萬元不等。
新華網報道,據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馬中林介紹,從今年6月起至2015年6月底,公安機關在陝西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專項行動。結合工作實際,陝西省公安廳制定了《關於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工作實施辦法》。
按照實施辦法,即日起,群眾可向陝西省各級公安機關舉報身邊的涉恐行為、線索,內容包括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工具、場所等便利條件的;非法製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非法製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的,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
群眾可向執勤民警舉報、到公安機關上門舉報,或通過“110”報警電話以及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特殊情況下也可異地舉報。按照舉報人提供涉恐線索的價值,公安機關將分別給予人民幣1萬元至30萬元的獎勵,在案件辦理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發放給舉報人。
同時,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信息進行嚴格保密。當舉報人人身、財產安全可能受到威脅時,公安機關將根據舉報人要求,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