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秘密蹲守,一直未找到兩名嫌疑人,於是2010年10月,警方將倆人定為網上逃犯予以痛擊,後韋某先被抓獲,2011年1月30日覃某被廣西柳州市警方抓獲。
2011年6月9日,通州法院以犯搶劫罪,判處韋某有期徒刑6年。
庭審
操著濃重口音當庭認罪
上午10時30分,身高不到1.70米的覃某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
對於指控,操著一口濃重廣西口音的覃某並不持異議。
“當時我還在老家,是韋某把我帶到北京,說是找錢(掙錢)。”覃某庭審中供述,自己此前就曾因在國道上搶劫停車的車輛而獲刑。現在之所以選擇在高速路上實施搶劫,還是因為在高速的停車帶上也有車輛停車。根據檢方提交的證據顯示,覃某上次作案的手法與本次相同。
庭審之初,覃某並不承認自己手持木棍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但在法官的詢問下,覃某稱,“時間太久了,已經記不清。”
最後,在檢方出示了部分證人證言後,覃某最終承認,自己手持木棍動手打了被害人。
檢方建議,對覃某判處有期徒刑2至3年,並處罰金。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