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蘇北某市,大樓當初以行政中心名義修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幹部說:“工程上馬時還沒管這麼嚴,現在蓋好了卻不敢搬,不能頂風作案。”
廣西桂中地區某機關去年新落成的辦公樓辦公面積超標,於是重新砌墻做隔斷,將超標辦公室做成一個辦公室、一個會議室加一個休息室,共耗資數十萬元。更奇葩的是,據該單位一名幹部透露,雖然改造後個人辦公面積可以滿足規定,具備搬遷條件,但領導還是不敢搬。
“其實,新建成大樓不敢搬、一建成就改造的背後,是辦公用房超標亂象。”復旦大學社會科學基礎部副教授邵曉瑩表示,應查一查這些違規辦公樓“背後的故事”。“《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1999年即已出台,這些超標辦公樓的審批是如何過關的?”
制度嚴把關閑置房需盤活
在嚴查違規辦公樓的同時,對因違規而造成的閑置浪費也要“亡羊補牢”。眾多專家認為政府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想辦法盤活現有閑置大樓。
南陽市相關部門表示,農運會新聞中心等配套設施主要用於解決與群眾聯繫緊密的公共服務部門辦公用房緊張問題,目前正在研究進一步的綜合利用方案。
儘管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探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閑置辦公樓如何處理確實是一個難題。廣西科技大學副研究員夏辛萍認為,對於整頓後多出來的辦公樓或辦公面積,可以向社會招租、提供給社會公益組織使用等,甚至可以採取拍賣方式出讓,將這些公共資源充分利用起來。
專家和相關主管部門還一致認為,杜絕更多違規新大樓出現,才是整治違規辦公樓的根本所在。江蘇省紀委一位負責同志說:“要從審批環節就把違規行為擋住,堅持制度管理,而不是領導一句話,所有環節開綠燈;和監管相對應的,是在查處後建立起嚴厲的問責機制,直接對‘一把手’問責,甚至是一票否決。”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