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毋保良受賄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起訴書所列舉的行賄人單位,幾乎覆蓋了蕭縣所有的鄉鎮和縣直機關;行賄的大多是單位負責人,如住建局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財政局局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等,他們送的金額都在20萬元以上;蕭縣4大領導班子成員也被指爭相向毋保良送錢,蕭縣人大副主任朱以書、蕭縣政協副主席王安民、蕭縣政協主席陳安源、蕭縣常務副縣長崔宏廣等人,也都出現在起訴書中,他們每人送了幾萬元,理由則是“為了與毋保良處好關係,工作上能得到支持”。
蕭縣多名政府工作人員說,老書記落馬,新政府大樓一事也就只有暫時“擱置”。直到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通知》(中辦發(2013)17號)文件下來之後,蕭縣政府就更是不敢搬入新大樓辦公了,直到現在新大樓還是清水房。
關於今後政府大樓的“處置”,楊文亞說已將此情況上報給上級單位,目前正在等待上級單位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