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日前,東勝區公安出入境部門在工作中發現一名“黑外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該名外籍人員因涉嫌非法居留、非法就業、未按照規定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罰款處罰;該幼兒園也因涉嫌構成非法聘用外國人被處以1萬元罰款。
經查,該名“外教”是肯尼亞公民,在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也未取得就業許可和就業類居留證件的情況下,於5月初經朋友介紹來到東勝區某幼兒園任教,教英語口語,本人自稱其護照遺留於廣州朋友處,僅攜帶護照掃描件。
據了解,該外籍人員居住於幼兒園員工宿舍,入住後24小時內未向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住宿登記,而該幼兒園也未取得聘請外籍教師的資質。
東勝區警方稱,外國人在東勝就業,需持有職業類簽證、就業許可或者外國專家證,以及在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的就業類居留許可,從事教育行業的話必須辦理外國專家證,並把具體聘用情況按照規定報告公安機關。
“外教是個誘人的招牌,但是,如果受利益驅使而盲目聘請外教,是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不僅涉及語言水平和教授能力,也許還存在安全隱患。”民警提醒家長,在替孩子選擇“外教”培訓機構時,需認清“兩證”:一是培訓教育機構必須具有外國專家局頒發的《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證書》,二是外教本人需持《外國專家證》。
(來源:正北方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