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9日電/國防大學教授李大光在最新一期《人民論壇》上發文稱,在全國反腐大背景下,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發布《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是軍隊與國家一盤棋,與黨中央同步開展打擊軍人違法亂紀問題的具體步驟。
辦法明確規定,對審計中發現的軍人違法違紀線索,必須移送執法部門查處,不得以責令書面檢查、審計通報批評、審計罰款等代替。這是“軍人違法與庶民同罪”,十分有利於警示和震懾軍隊掌握重權的違法違紀分子,促進軍隊反腐倡廉建設。
能夠對軍中腐敗高官進行斷然處置,顯示了黨中央、中央軍委的三個自信:第一是對黨執政能力的自信;第二是對軍隊忠誠於黨的自信;第三是對人民擁護黨和軍隊的自信。
《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共17條,對移送的標準、對象、權限、程序、內容、報備、問責等具體問題作出了規定。對於違法亂紀的軍人,必須依法實施相應的懲處。
目前,有了具體可操作的執行辦法,就應根據違法亂紀的程度,按照法律標準規範懲處。
對於發現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涉嫌貪污賄賂、瀆職、軍人違反職責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事檢察機關;
對於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涉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隊保衛部門;
對於沒有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但符合相關黨紀軍紀處分標準的涉嫌違紀類線索,移送軍隊紀檢監察部門。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