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雲:“刑不上大夫,不與賢者犯法,其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及至今日,“刑不上大夫”在人們觀念裡變成了“刑不上常委”。“刑不上常委”無非是指一旦升入中央政治局常委,進入權力領導核心,就意味著進入了反腐的“保險箱”。“刑不上常委”在本質上是一種腐敗特權,只可以反對別人的腐敗而不可能反對自己的腐敗。對周永康腐敗案件的查處,直接改寫了建國以來反腐敗“刑不上常委”的歷史,同時也表明,權力和地位並不是反腐的“護身符”。恰恰相反,權力和地位越高,就應當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督和制約,只要走向腐敗,同樣要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
長期以來,一些官員僥幸地認為,只要在任時不東窗事發,熬到退休就可以萬事大吉了。於是,有的官員產生“59歲現象”,有的則產生期權腐敗心理,他們無一不是把退休作為反腐的“避風港”。對周永康腐敗案件的查處,向全社會表明老“老虎”並不安全,“老虎”下山並不意味著既往不咎。換言之,官員有退休時,反腐敗卻沒有“退休”時。是不是腐敗、要不要受到追究,取決於腐敗行為本身和危害程度,與官員是否退休、腐敗時間間隔多久沒有直接關係。退休根本不可能讓官員“漂白”腐敗行為,更不可能實現腐敗“軟著陸”。
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群眾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周永康“落馬”是建國以來反腐敗的一記重拳,打開了反腐敗的“上限”,從縱向上看,反腐敗可以劍指任何一級官員,從橫向上看,反腐敗可以劍指任何一個部門,“縱到底、橫到邊”的反腐網絡已正式形成。更重要的是,向全黨全社會表明,腐敗沒有“特區”、反腐敗沒有“禁區”,中央領導層要堅決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包括高級幹部嚴重違紀問題,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權力多大,資歷多老,背景多深,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都要進行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當前,中國反腐敗已進入深水區,體制性制度性問題將日益凸顯,中央領導層將面臨著更多的反腐挑戰和考驗。下一階段,面對新形勢和新任務,要實現反腐敗的政治承諾,需要發揮廉政改革和法治反腐的“兩輪驅動”作用。具體而言,通過廉政改革,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有效制約和監督公共權力,保證反腐敗的有效性和長效性;通過法治反腐,實現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維護反腐敗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縱觀現實,周永康“落馬”是十八大以來反腐倡廉建設的歷史性成果,開啟了中國反腐敗的新格局和新時代,把中國反腐倡廉建設推向了新的歷史高度,走向廉政治理和依法治國是任何力量所無法阻擋的發展趨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