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日前在美國《華爾街日報》上發表署名文章,指出2017年普選特首方法未必是終極方案,日後仍可再作修改,呼籲立法會議員拿出“政治勇氣”通過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政改若原地踏步,市民會非常失望。
大公網刊發關昭署名評論文章指,事實上,“袋住先”三個字,非常生動、形象,對2017特首普選的確可以起到一定的“解畫”作用。而“袋住先”也者,最少有三重意義:
一是2017特首普選,是全港市民多少年以來的普遍訴求與共同願望,機不可失,時不我與,不應錯過,更不應令到廣大市民失望;
二是2017特首普選必須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落實,這已經是一項不可違背、不可逆轉的事實。普選依法而行,2017普選特首就可以“落袋”,反之,則已經到口的“肥肉”也會飛掉,到手的“著數”也落不了口袋;
三是眼前這次2017特首普選,隻是“萬里長征第一步”,是一個開始,而不是一個終結。
事實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經清楚指出:特首按循序漸進和結合實際原則,“最終達至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後一人一票產生的目標”,這裡清楚顯示有“循序漸進”、“結合實際”、“最終達至”和“目標”等提法,明顯也就是不會“一步到位”。用林鄭月娥在文章中的說法,日後在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和“具廣泛代表性”和民主程序方面,還有改善和提升的空間。
因此,“袋住先”既不是特區政府的“權宜之計”,也不是一個“空中樓閣”的說法,而是有一定的法理依據和客觀事實為基礎的。事實是港人社會仍不斷在變,經濟、社會、民生都在發展和改善中,未來的普選辦法在堅持依法辦事這一大原則下,結合實際、循序漸進的必要性同樣不會被忽略。
因此,無論如何,2017特首普選,依法如期落實,“袋住先”,港人一定沒“蝕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