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日電/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午視察高雄氣爆災害應變中心時指示,8月5日、6日、7日三天全台降半旗。“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包括政府、警政、學校等機關都必須降半旗,因為民間習俗上這幾天是澎湖空難的二七、高雄氣爆事件的頭七。
江揆表示,近來由於台灣重大災害頻仍,不論是馬公空難或是昨晚發生的高雄氣爆事件,均造成嚴重傷亡,“舉國”同哀,自本5日起(即民俗所稱馬公空難之二七及高雄氣爆之頭七內),通函全台下半旗3天,以茲悼念。
“行政院”指出,台灣過去也有因為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而下半旗之案例,包括九二一大地震及莫拉克風災。九二一大地震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於88年9月23日至25日全國下半旗3天(即民俗之頭七內);莫拉克風災(八八水災)則於“行政院”院會通過於98年8月22日至24日(即民俗之二七內)全國下半旗3天。
“行政院”表示,下半旗係“國家”表達哀悼的重大禮節,有關全台“國旗”下半旗之實施,依“內政部”於2006年12月8日訂定發布之“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實施。
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依災害類別,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決定下半旗之日期及期間,並由“行政院”通函相關機關轉知所屬機關(構)、公立學校或所轄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