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前鎮居民在下午四時多,就已聞到異味,八時四十六分通報市府“冒白煙,不明氣體”,九時十六分市府雖出動消防人員前往,卻未查明原因,僅將其當成普通瓦斯管外洩事件處理,一直在現場灌水;到了九時二十二分,崗山西街巷內水溝蓋爆開,環保局到場取樣;十時三十三分,“環保署”南區環境毒物災害應變隊趕到現場化驗,當時在場的各個石化業者還都說沒有異常,過了一個多小時,還沒有驗出氣體成分,就發生氣爆。
社評說,表面上看,市府好像已經盡力,問題是,消防隊灑水無效後通報環保局,九時三十分環保局到現場再通知南區災害應變隊,十時三十三分應變隊趕到現場,還沒來得及鑑識出,氣爆即已發生,這一個多小時之中,相關單位為什麼沒有人警覺,可能是乙烯或丙烯,而非瓦斯?為什麼不主動要求管線經過現場的石化業者關閉氣閥?為什麼消防隊及環保局的稽查人員沒有配置先進的偵測設備?為什麼市府相關單位沒有立即要求現場居民疏散?氣爆前幾分鐘,居民詢問能不能將所有管線關閉時,為什麼1999還回答“處理得差不多了”?這些問題,高雄市政府難道不應該給社會一個交代嗎?尤其離譜的是,市府直到十幾個小時之後,才經由廠商告知,現場地下管線仍有丙烯,如果挖掘不當,很可能會再釀大禍,市府官員之顢頇可想而知。
更令人慨嘆的是,氣爆接二連三,而市長陳菊遲至次日淩晨三時多才趕至現場,請問,如此重大災變為何無人通知陳菊?合理推測,陳菊顯然正在睡覺;但幾十條人命,數百人受傷的事件,難道不比市長的睡眠更重要?為了要讓市長安眠,難道就可以延遲通報?陳菊難道不應該向社會交代一下,為什麼水災時她在睡覺,氣爆時她也在睡覺,卻都沒有人敢吵醒她?
社評說,平心而論,災難已經發生,當務之急當然是照料死傷,以及善後重建,但高雄市政府和陳菊不認真反省檢討,卻積極推卸責任,難道說得過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