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戶籍,一紙簡單的個人身份證明,本不該有價值差異。城鎮化不應僅僅體現在高樓大廈上,更應體現在“人的城鎮化”上。這不僅能為經濟繼續提升帶來動力,也是尊重每個公民個體自由流動的權利,激發社會活力的題中應有之意。
取消戶籍上的“農”與“非農”區別,無疑是邁向現代平等社會的重要一步,但它更應是起點,而非終點。
事實上,在此之前,在不少二三線城市,已經逐步打開大門,降低落戶門檻。但一方面,這一轉變所要求的公共服務均等化,對地方財政造成了較大挑戰;另一方面,落戶門檻放開後,社會管理能力如何跟上,也是一大難題。因此,雖然長期以來改革呼聲不斷,各方仍疑慮重重。
此次《意見》發布,既是改革亮點也是最大難點的,仍然是“平權”二字。踐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未必存在技術性障礙,但要破除長期形成的認知上的“二元”,並非易事。它不僅要把握致力於同名、同命、同價的公平底線,更需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解決了這些問題,戶籍改革才能真正從紙面落到現實。
(消息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