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對學生的培養目標不能僅是好人,而是好公民。哪怕有時後者做的事情看起來並不那麼“和諧”,甚至惹出事端,可是只有這樣的教育才能對公民社會建設更有裨益。當慈善機構出現捐款醜聞時,一個好人可能會流淚親自將善款送給需要幫助的人。可是一個好公民的常見做法是:要求該慈善機構公開收支明細,並呼籲立法部門改善對慈善機構的監管。很明顯,後者能更好地促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好公民群體的形成需要一個漫長的培養過程,這要求老師和家長從小培養學生的獨立意識。新版守則裡增加的“勇於發表見解”,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進步。告訴學生“你有權做什麼”,與告訴學生“你不能做什麼”、“你應該做什麼”,對學生的成長同等重要。
(消息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