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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長參選人鄭文燦。(中評社 鄒麗泳攝) |
中評社台北8月6日電(記者 鄒麗泳、黃文杰)週刊報道桃園龍潭鄉有2座約1萬2千多坪溜池,今年初遭填平並向農會辦理抵押貸款近新台幣6億元,桃園縣政府未開罰,事後僅要求地主補件申請廢溜。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文燦下午受訪表示,廢溜、填土、變更為農地等3階段都需縣府核准,縣府需要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桃園縣議會上午進行議會總質詢,縣府官員列席備詢,桃園縣長吳志揚下午主持縣政會議,相當忙碌,針對媒體指責縣府團隊“放任”龍潭炒地,縣府也提出澄清。
首先,媒體報道所指“龍潭鄉南龍段826地號、大湖段732地號”兩筆土地,屬於私人土地,第二,約於半年前縣府接獲民眾檢舉,指該地疑似違規使用,經農業局會同相關局處實地會勘,確認其“未經申請違規傾倒土石方,非屬農業經營使用”,正式發函要求改正,後續並依法持續進行會勘、輔導。
第三,該地早在1974年龍潭都市計劃發布時,就已列入農業用地,何來媒體所指“縣府放任”,龍潭鄉也已被排除在石門農田水利會公告灌溉區之外。
鄭文燦抨擊,桃園縣池塘變更為農地,中間要經過填土,也就是廢溜、填土、變更農地等3階段,都需要縣政府核准,桃園縣政府卻是護航非法變更,這是一樁弊案。縣政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鄭文燦表示,溜池本來具有防洪功能,附近社區抗議後,縣政府還去做了一個ㄇ字形的替代水路解決淹水。可見該變更案受到縣政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