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續說,有人以“法無禁止即可為”的普通法概念去演繹基本法,是“錯了17年”,但有些政界人士仍繼續錯,重申特區的權力來自中央,“有畀的權就有,無畀就無。”例如中央並沒有賦予香港“公投”權力,香港就不可以有“公投”。
譚惠珠又強調,民主是中國的“家內事”,香港是其中一分子,在“一國兩制”下,政改的主導權和最後決定權都在中央手上,“政改並非只是香港的事。”倘香港繁榮穩定受到威脅,肯定是國家的事,中央一定不會視而不見。
就反對派鼓吹“佔中”,譚惠珠說,中央反對“佔中”是因為希望香港保持長期穩定繁榮,商界已說明“佔中”肯定對香港的金融經濟有影響,強調“佔中”不可能迫使中央妥協,效果微弱,“佔中”應“可免則免”。
籲反對派爭取與張曉明會面
譚惠珠在總結時說,白皮書詳盡闡述了中央對港政策方針,只要按照基本法及人大決定推行政改,在餘下時間停止抗爭,互諒互讓,定可在2017年實現特首普選,並促請反對派停止抗爭行為,而是爭取與張曉明主任會面,在人大常委會於月底就政改作出決定前,把握好溝通機會,“請那些可以左右香港能否順利普選的人,爭取同中央溝通......唔好用抗爭行為,因為中央有些(政改)底線會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