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親中報章問及有外界要求公開其丈夫三十六個月的戶口記錄時,毛孟靜先即時反駁“你說的外界是誰?”強調認為現時資料已足夠,又點出該報名字指追問對她不公道︰“你為何要求三十六個月?為何不要求四十八個月?不如話要十年,甚或由我認識黎智英開始至今的記錄都要?”她及後與有關記者“駁火”多次,指香港有個人私隱條例,戶口記錄是其私隱,不應無理要求她一一公開,又形容對方“拿著(洩密)文件當《聖經》”。至記者會末段,她問記者有沒有其他問題,當無傳媒提出時,該報記者欲繼續追問,但毛孟靜聲言拒絕讓該報壟斷記者會而拒絕提問。
另外,毛孟靜重申,公民黨只收受不附帶條件的捐款。至於如有人向公民黨指明要求捐款給哪一黨員,是否可視為條件,她先表示自己非法律界而未能回應,其後形容這為假設性問題,再三被追問後表示,如指名道姓要求捐予誰可說是條件之一,公民黨應不會接受。至於黎智英透過公民黨間接捐款給她的可能,毛引述黎智英也說過有捐款給政黨,“政黨點用唔關佢事”,並一再強調公民黨不會披露捐款者身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