郅品 (廣東韶關 醫生)
一、爸爸去哪了?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被揭發兩年來暗自向泛民捐款逾4,000萬元的“黑金門”爆發以來,牽涉其中的反對派議員或是含糊抵賴,或是死不認賬。 預想如果廉政公署不作為,法院判決模棱兩可,同時,如果建制派因軟弱不能抓住此有利時機趁勢追擊,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不了了之。聯想起香港法院輕判擅闖軍營者,凡涉及國家的“主權、安全”的事,香港都以置身度外、漠然的態度來對待。究其原因,有一百多年英國殖民統治形成的香港洋奴買辦文化,國家意識和歸屬感不強等因素,但香港特區遲遲未能為國家安全立法,對於外國政治勢力肆無忌憚的介入,難以繩之於法、不能定罪懲罰也是一個關鍵原因。
由於沒有為23條立法,在強悍的外國勢力侵入時,香港就如同一個爸爸不在家的小孩。雖然不時聽到小孩爸爸在遠處傳來“我們將保持高度警惕”、“敦促英(美)方立即停止任何方式幹涉香港事務”、“不能坐視不管”之類的喝罵喝止聲,外國勢力還是可以淡定地對著“小孩”上下其手,肆意妄為的。作為內地的民衆,我們很是納悶和不解,“爸爸去哪了”?這些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關乎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大事,我們有關部門似乎拿不出什麼有效的應對的辦法,只能眼睜睜看著香港反對派內外勾結,不消停地亂港禍港。回歸十七年來中央政府對香港推出種種利好措施,可以幫助其發展繁榮、提升競爭力,卻沒能讓其扎好籬笆、增強武功、抵禦外敵,在敵對勢力面前形同虛設、不堪一擊。
如果香港特區政府100年都立不了法,我們要坐等國家主權、安全利益在這100年間一點點流失乃至徹底流失,進而掏空“一國原則”嗎?
二、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可考慮適時收回《基本法》第23條立法權。
在美英等外部勢力正在不斷通過各種方式幹預香港,甚至影響到國家的安全與發展利益的情況下,中央如不采取積極主動的有力反制措施,則讓“一國原則”形同虛設。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在這裡,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利益”是放在了“根本宗旨”的高度。香港作為我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雖然擁有高度自治,但絕非“自治”,中央管制的權力是毋庸置疑的、決定性的。從授權法的原則看,中央對香港的授權,可授予可收回,有些權力可完全授予,也可部分授予,對已經授出的權力,中央也有權收回。香港有不立法的種種借口,中央也應該有堅決收回立法權的項項理由。
在目前與外國勢力進行戰略決戰的關鍵時刻,我國有關部門應從“敦促英(美)方立即停止任何方式幹涉香港事務”、“高度警惕”、“恪守有關承諾”的外交語言中走出來,在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幹預香港事務方面切實采取有力反制措施,例如中央可考慮收回23條授與香港特區的立法權力,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自行立法,適用於香港,或者由立法機構將《國家安全法》的管轄範圍擴大至香港等等,操之在我,在國家安全領域從嚴執法處罰。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當地介入,幫助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就是讓“爸爸”回家,扛起保護家園的必須責任,這是為香港好,也為國家好。以此為契機,通過具體的國家安全管制辦法,樹立中央對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管制權威,推動香港的政治生態有利於愛國愛港力量發展壯大,使香港政治生態發生脫胎換骨的變化,真正讓香港同胞 “同全國各族人民一道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與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