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是,戰爭根本無法解決伊拉克的民族衝突問題,可是,除了戰爭之外,國際社會又找不到其他替代性的方案。當年美國之所以對伊拉克薩達姆侯賽因政權採取武力行動,目的就是要迫使他接受現代文明社會的基本規則。事實證明,顛覆伊拉克薩達姆侯賽因政權之後,並沒有建立新的國家秩序,教派之間的衝突以及政治上的勾心鬥角,使得伊拉克政府根本無力解決境內的宗教矛盾和地區衝突問題。西方國家砸爛了一個國家的政權,可是並沒有幫助伊拉克建立一個能夠團結各個民族的政府,這才是伊拉克的悲劇所在。
當年美國對伊拉克採取行動的時候,不少學者憂心忡忡,他們害怕伊拉克陷入長期戰亂之中。不過也有一些學者歡呼雀躍,他們認為只有通過暴力手段推翻獨裁政權,才能讓伊拉克人民過上幸福的日子。現在看來,如果只是在理論上討論伊拉克戰爭的合法性問題,那麼,永遠不可能得出具有說服力的結論。薩達姆侯賽因政權統治時期,雖然表面上這個國家秩序穩定,但是,少數民族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西方國家正是高舉著人權高於主權的幌子,對伊拉克大打出手。現在看來,即使有著正當的理由,如果不採取正當的手段,那麼,同樣會造成非常大的災難。
現在伊拉克恐怖組織攻城略地,在伊拉克境內殘害人民。國際社會不能無動於衷,但如果只是空中打擊,那麼,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如果發動地面戰爭,那麼,很可能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是現代文明社會一個繞不開的悖論,也是打擊恐怖主義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大的悖論,根本原因就在於,恐怖分子和平民之間的身份可以轉換,當恐怖分子召募平民加入到他們隊伍之中發動恐怖襲擊的時候,那麼,平民就會搖身一變成為恐怖分子。反過來,如果恐怖分子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回歸平民狀態,那麼,他們就和恐怖分子劃清了界限。殘酷的現實是,恐怖分子和普通平民生活在一起,一些恐怖分子為了阻止西方國家狂轟濫炸,甚至把平民作為人質。美國發動的第三次伊拉克戰爭,有可能會虎頭蛇尾。要想真正解決伊拉克的種族衝突問題,還必須深入到伊拉克的腹地,幫助伊拉克平民實現自己的權利。當然這樣做很可能會導致伊拉克成為一個四分五裂的國家,但是,只要能夠保護伊拉克平民不再受到恐怖主義威脅,那麼這樣做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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