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改革”方案,涵蓋了15個領域,新京報記者統計,方案全文共出現了26次“依法”。
三中全會結束後,習近平到山東調研。他說,“要準確推進改革,認真執行中央要求,不要事情還沒弄明白就盲目推進……該得到法律授權的不要超前推進。”
今年2月,習近平在中央深改組第二次會議上說,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負責人表示,黨中央有了政治決策之後,要先立法後推行,“先立後破”,確保一切改革舉措都在法治軌道上進行,不允許再存在法治軌道之外的改革試點。
實際上,去年授權國務院在上海自貿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放開“單獨二孩”、廢止勞教制度,都是通過立法實現的。
今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兩高”在18個城市試點刑事速裁。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授權“兩高”試點。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表明司法改革必須依法進行,在立法機關授權的範圍內進行,這使司法改革具有了合法性。
依法反腐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
去年年底,最高檢邀請多位專家就官員犯罪從紀委調查向司法程序移交的銜接問題進行討論。
參與座談會的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過去官員違紀、違法、犯罪,都是由紀委負責,等到事情都定了,構成犯罪的,就會移交給檢察機關。以後如果官員貪腐構成犯罪,就會直接交給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進行偵查取證。”
專家認為,這意味著針對官員違法違紀的調查程序更加法制化。
在反腐領域,持續5天的薄熙來案微博直播,在國內外引起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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