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 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與武長順有關的兩處房產被查抄,共拉走了12輛皮卡車的物品。據天津紀檢官員透露,武長順落馬或涉及利用其多項專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設及與交通相關的領域中牟取不當利益。
光明網看在評論文章說,曾經的“學者型官員”光環,在落馬後被證明這不過是腐敗的一種掩體和注腳而已——官員身上的反差之巨或莫過於此。但在分析這樣的劇情反轉時,如果仍沿用其“學者型官員”的包裝思路,並試圖分析發明家官員如何與權力清廉自洽,則實在又陷入一種既有的思維窠臼。當更多的信息被披露,所謂的“專利局長”,已經愈發被證明,無論是光環的獲得,抑或是借發明專利牟取不當利益,徹頭徹尾與“發明”無關,不過是權力失範的舊把戲。
武長順的35項專利中,除了4項專利為其單獨發明外,其他31項,均為多人共同發明,武為領銜發明人。更蹊蹺的是,與武長順一起發明專利的人員,幾乎均為公安局科技管理處、交管局設施處等領域技術人員或領導。就此而言,武長順究竟有多大的發明能力,是否真如媒體所宣傳的是“專家局長”,就該打上一個大問號。甚至將之視為專家型官員的落馬樣本,都未免存在失真。
退一步講,當現實中門檻頗高的專利申請,在一名局長這裡變得“垂手可得”,無論如何,也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如果說通過專利在其分管領域變現,乃是其在該領域的絕對權力所致,那麼,當專利申請變得如此容易,只能說在專利申請的制度設計上同樣為權力之手開辟了“後門”,或難逃某種不可抗拒的權力的侵害。在某種程度上,當一名局長能夠成為專利上的“常青樹”,它未嘗不是權力對於創造發明空間與資源的一種擠壓,所謂權力通吃由此展現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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