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移民都是笨蛋窮光蛋”片面
不少人認為移民大量湧來是為了“領取補助金”。這是有關移民問題中經常遺忘的一點,就是移民的結構。人們忘了:雖然發放了大量居留證,但理由並不一樣。多數是發給外國留學生或家庭團聚者,只有極少數是因“人道”原因。
家庭團聚權是行政法院1978年認可的一項權利,但自那以來受到一系列限制。如外國人本人必須持有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去年的要求是對於一個兩口或三口之家起碼每月收入1128歐元。而這筆收入不能是最低生活保障金,須是工作收入。此外還有其它限制條件,特別是必須擁有住房或不能有多個配偶。
統經所2008年的一份調查顯示,到法國來的配偶幾年過後都會找工作,即使他們的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6.“外國人一到就享福利”片面
事實上,移民必須有合法身份才能享受福利補助。特別是積極互助收入(RSA),只有在法國定居五年以上的外國人才能享受。
但有些例外,主要是避難者,無國籍者(1.7萬人2013年因人道原因獲頒居留證)或單身母親。
非歐盟裔外國人領取RSA的比例從2004年到2011年無甚變化,從13.3%降至13.2%。
另一個例子是最低養老金(ASPA)。2012年享受ASPA的外國人比例是32%,2005年是30%。
7.“移民毀了公共財政”有爭議
總的說來,有關移民的言論往往只看成本,從不看移民的貢獻。
要用數字說明移民對公共財政造成的負擔或貢獻是極其複雜的。
2010年,經濟學家肖仁尼基受政府委托研究移民的成本,如今這項研究已成權威性依據。
雖然在家庭或住房補助金、失業金及積極互助收入的受益人中移民所占比例很大,但移民也繳納社會分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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