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房”糾紛中主要涉及部隊複轉人員,一旦重返社會,該類人員已不具備軍隊主體特性。因此,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地方主體與軍隊主體間的糾紛須由地方法院審理,而不是軍事法院審理——軍事法院只能審理軍隊主體之間的糾紛。
2014年5月30日,四總部的聯合通知就規定,逾期拒不騰退的,按同地段商品房市場租金最高價格計收房租,由財務部門從本人工資中直接扣除;暫停各種服務保障,中止福利發放;對拒不騰退住房的遺孀和子女,向當事人所在單位通報情況,必要時採取行政或法律手段予以清退。
運動式“清房”治標不治本,根本症結在於軍隊住房的產權不明晰,“公有的財產,人人都想占有”。現實卻很緊急。解放軍規模龐大,每年幾乎都會有幾十億的軍費投向經濟適用房、公寓房等營房升級改造工程。房子越建越多,符合分房條件的官兵卻發現,分到房子的希望愈加渺茫。
“清房已經搞了幾十年,拖拖拉拉。”在原解放軍報文化部主任陳先義記憶中,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就開始“清房”,大多是“雷聲大、雨點小”,鞭子高高地舉起,卻輕輕地落下。
這輪“清房”,更像是一場有計劃有力度的“閃擊戰”。“最初覺得熬一熬就過去了,沒想到這次動真格了。”家住青島某部隊家屬院的老蔡說,“清房令”落實到基層部隊,“你不退房,清房幹部就是守在你家不走”。
2013年10月初,被軍內簡稱為“兩項普查工作”的全軍基本建設項目和房地產資源普查工作召開。緊接著,中央軍委直接領銜“清房”,軍委副主席范長龍在全軍“兩項普查工作”會議上要求,“要切實摸清底數”。
據南方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十八大以來,軍隊至少新成立5個專項工作小組。其中,2013年6月20日,全軍基本建設項目和房地產資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頗為引人注目,組長為中央軍委委員、總後勤部部長趙克石。
這輪“清房”戰自2006年開始醞釀,當時計劃是“三步走”:2009年之前,“清房”對象是大區和軍職的高級幹部;2011年,針對的是全軍師職幹部,這部分屬於軍隊中層幹部。2012年至今,“清房”以離退休幹部和轉業人員為主。
“領導不‘清房’,誰敢找他麻煩?如此上行下效,讓普通幹部、群眾退房就難以服眾。”一名“清房”幹部說。出人意料的是,涉及前途,現役的師職軍官執行最為迅速;離退休幹部和轉業軍官數量大,問題複雜,“清房”工作自始至終都是老大難;而大區和軍職的幹部位高權重,只能仰仗其高風亮節,自覺主動退房。
“要發動群眾建立舉報中心,公開化,不能怕得罪人。”陳先義認為,“清房”應該走公開透明的群眾路線。從王守業到谷俊山 等軍中“碩鼠”,都曾在基建營房部門長期任職,軍產的處理缺乏足夠的內外監督,軍產運營也成為腐敗滋生的高發領域。中央重拳反腐“打老虎”,客觀上也推進了軍隊的“清房”工作。
部隊“清房”向來不乏政策法令支撐,更不乏強力手腕。1990年,中央軍委就頒發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軍隊房產管理正規化、法制化邁出第一步。2005年,對於軍隊空餘房地產租賃管理又做了相關補充。南方周末記者初步統計,24年間,至少11部涉及軍隊房產的法規、政策出台。
“侵占部隊房產就像一個大‘毒瘤’,每年的‘清房’行動清理出來的房產,很快就被新的轉業、離退休人群侵占的房產抵消掉。”張清印說,運動式“清房”治標不治本,根本症結在於軍隊住房的產權不明晰,“公有的財產,人人都想占有,而吃到嘴的肉,誰也不想吐出來。”
當前,部隊正逐步推行“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兩限房”等住房優惠政策,滿足一定條件後,居住者即可獲得產權。“但我們知道,這是一場更難打的戰役。”陸俊傑說。
(應受訪者要求,張清印、陸俊傑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