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吉林省原總督學於興昌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953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新京報記者統計,在今年被查的18名校領導中,有11人擔任學校“一把手”。在11名正職領導中,擔任校長(或院長)的有6人,比擔任學校黨委書記的多1人。其中兩人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領導職務,但仍被追責。
對此,一名“211高校”的黨委副書記表示,這從側面凸顯了在平時學校管理、紀檢工作中,對有些高校黨委書記和校長(院長)缺乏有效監督,這些高校既有吉林大學、中南大學等教育部直屬高校,也有東華理工大學、齊魯工業大學等地方院校,還有高職高專院校,基本涵蓋了高等教育的各個等級,顯示出高校腐敗的嚴重程度。
【地域】
川吉“落馬”多 遼粵出“窩案”
從地域來看,“落馬”校領導所在的高校分布比較均勻。吉林和四川各有3名校領導“落馬”,河南和廣東各有2人,其餘省份包括遼寧、湖北、重慶、雲南、新疆、江西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校反腐中,也有中央巡視組的痕跡。在中央第六巡視組的指導下,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新疆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新疆警察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李彥明進行了立案審查。在今年吉林省通報的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中,也提到高等院校問題較多。
遼寧、廣東等地的高校反腐中,還有窩案出現。例如,遼寧省紀委先後對遼寧醫學院黨委原書記張立洲、原副院長梁宇恒、原副院長羅俊生、遼寧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原院長王志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自去年10月起的3個月內,該校4名領導被查。廣東深圳的窩案則集中在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該校原副院長陳小波(後任深圳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學院規劃建設處處長薛仲秋、招生就業辦公室主任劉秋冬均已被查。
【案由】
基建案件占教育系統案件24%
總體來看,今年“落馬”的高校領導,以涉嫌違紀違法的居多,共13人,僅提到涉嫌違紀的為5人。其中已有3人在官方通報中明確提到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或已被逮捕,南方醫科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陳志中還多次收受他人賄賂,且數額巨大,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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