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靜縣原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馬龍(副縣級待遇)涉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案。2013年9月,馬龍看到原下屬劉某某提拔為副縣級實職,心理失衡,以發手機短信的方式敲詐勒索劉某某財物20萬元,劉某某不予理會並報案。另外,馬龍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以上級紀委接到他人舉報為由,並稱花錢就能解決此事,向某村委會主任王某某索要1萬元。2014年6月25日,巴州紀委決定對馬龍立案審查。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之中。
策勒縣紀委執法室原主任依明江·吐送尼亞孜違反政治紀律案。2013年3月至7月期間,依明江·吐送尼亞孜在家中從互聯網上下載、存儲、閱讀和觀看非法宗教資料,其中包括反動組織有關吐魯番“6·26”事件的聲明、號召聖戰和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台比力克等80個文件。策勒縣委、縣政府決定給予依明江·吐送尼亞孜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職務層次按科員確定),並調離策勒縣紀委監察局。
墨玉縣吐外特鄉紀檢幹事艾斯卡爾·居瑪違反政治紀律案件。2013年12月26日,艾斯卡爾·居瑪通過他人獲知主要內容為攻擊“雙語”教育及勞務輸出政策的非法音頻網絡鏈接,於當日將此音頻鏈接轉發到名為“幸福”的微信群中(經公安機關調查,未發現收聽及轉發該非法音頻問題)。同年12月30日,艾斯卡爾·居瑪又將此音頻鏈接發送給他人(未發現收聽及轉發該非法音頻問題)。墨玉縣紀委決定給予艾斯卡爾·居瑪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阿克陶縣恰爾隆鄉原紀委專職副書記開賽爾·居蘭違反廉潔自律案。2012年7月,開賽爾·居蘭以能夠解決阿克陶縣皮拉力鄉農民吐某某的女兒上新疆政法學院為由,向吐某某索要20000元。事後吐某某發現被騙,開賽爾·居蘭退還5000元,以其餘15000元用於辦事為由,拒不退還。阿克陶縣紀委調查後,開賽爾·居蘭將15000元退還給吐某某。阿克陶縣紀委決定給予開賽爾·居蘭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調離紀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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