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涉案官員的量刑來看,多獲刑10年(含)以下。涉案官員量刑主要根據貪污受賄的數額與情節輕重。一般來說,官員僅被認定為受賄的,主要以受賄數額的多少來量刑,受賄金額10萬元以上的,多獲10年有期徒刑或更高刑期。
涉案小偷 牽出貪腐未明文規定屬立功
記者梳理發現,在媒體報道的“小偷反腐”案例中,一部分是小偷在被抓捕後,供述其所偷竊過的官員涉及腐敗。另一部分是警方在審訊盜竊案過程中發現,被竊官員可能存在腐敗行為,向紀檢部門匯報後查實。
涉案小偷是否有減刑的情況?記者發現,即使小偷舉報被竊官員腐敗,在對小偷本身的盜竊案認定量刑時,司法部門並未認定舉報屬於“立功”。而按照我國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罰金。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白培中案為例,白培中家中被盜金額為1078萬元,數額巨大,兩名涉事小偷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無期徒刑。
遼寧省基層法院刑事犯罪審判庭法官李睿(化名)告訴記者,如果小偷是團夥作案,在刑期上會加重。如果在審訊過程中他不僅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實,還主動供出其他團夥成員,這可以視情節決定是否屬於“立功”,在刑期上從輕。而在供認犯罪事實中說出官員可能貪腐,這只是供認事實的一部分,在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這屬於“立功”範疇。
陝西省基層檢察官樸震(化名)認同李睿的觀點。樸震認為,處理腐敗案件,無論是紀檢部門,還是檢察院反貪部門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盜竊案和腐敗案在法理上沒有任何聯繫。如果是腐敗官員舉報涉案的其他腐敗官員,這也可以視情節看是否屬於立功,但是小偷盜竊後舉報只是針對其盜竊犯罪的事實,“是否減刑要看其能否供認出其他同夥,退還盜竊財物等。”
專家建議 更應該注重制度反腐
房雲雲事件發生後,有網友認為房雲雲是“反腐奇兵”,也有網友認為,盜竊和反腐本身是兩碼事,司法不應鼓勵這種類似房雲雲的“小偷反腐”行為。
著名刑辯律師、京都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田文昌表示,盜竊、貪污受賄同屬犯罪。在法律上,絕不能用一種犯罪抵消掩蓋另外一種犯罪。即使在國外,小偷盜竊後舉報腐敗官員獲得減刑,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不應該對‘小偷反腐’開‘綠燈’,如果開‘綠燈’,會助長盜竊的做法。”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認為,我國的反腐最重要的是制度反腐,通過設計一系列的制度遏制腐敗,從這兩年的反腐效果看是非常不錯的,接下來預防腐敗制度的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和制度反腐相比,“小偷反腐”是小概率事件,不能用小概率事件解決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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