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一國兩制”實踐十七年——在變與不變之間
http://www.CRNTT.com   2014-09-11 00:17:49


 
  2003年“七一大遊行”,《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本地立法被迫無限期押後,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會釋法③,4月26日頒佈《決定》④,2005年董建華辭職,……這一連串的動作既是對香港現實情況的回應,也顯示中央開始在香港問題上“有所作為”。或許,2004年9月19日,中國共產黨的一個《決定》⑤可視為中央決意直面香港管治問題的開始,在這個《決定》中,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

  此後,中央逐漸把香港經濟與社會發展納入國家的規劃,從治國理政的高度來重視香港的發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一五”規劃)首次把香港納入其中。2011年,“十二五”規劃中港澳部分單獨成章。200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仍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視為“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

  面對香港社會不斷出現的新問題,中央政府也通過文件、領導人講話等傳遞出具體信息,開始對香港提出一些要求:如加強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瞭解,準確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等。2012年,中央進一步明確表示,“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是在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的核心要求和基本目標。為此,必須堅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保障香港社會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以更為簡潔明晰的語言表述,“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延續了之前的表述,但適逢香港社會出現“佔中”行動、兩地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勢、政制發展問題又引發較大爭議,傳遞出了新的信息。

  香港回歸17年,一代人已經成長了起來。但香港在管治上舊有問題沒有解決(如行政立法間緊張關係),新的問題又不斷出現(兩地摩擦與矛盾、甚至有主張“港獨”的聲音)。香港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香港治理的良方又在哪裡?中央政府的一個初步判斷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仍不夠全面與深刻,所以加強這方面的解說與宣傳就首當其衝了。從2013年開始,圍繞“佔中”行動、政改等香港重大事件,中央政府首先強化了宣傳、輿論攻勢,而白皮書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於中央而言,就是要通過各種管道、方式“講清講楚”,直面以前回避或不太宣講的問題,如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愛國與港人治港的關係等。這也許可視為又一個“回歸工程”,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來“正本清源、匡正祛邪”,讓香港的某些問題包括政制發展等重新回到法律的軌道上來。

  未來發展方向

  事物永遠在“變”。“一國兩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變化。有很多問題值得深入探討,如“兩制”的關係,即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與中國主體的社會主義制度之間的關係,兩制是不是要互相尊重,香港是不是要承認國家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是否應該發展為一種與“一國兩制”和國家主體為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的特殊的資本主義制度?再如關於愛國者治港的問題,鄧小平曾就“愛國者”給出了一個非常寬泛的“標準”⑦,在特區政府的實際權力組成中,基本法也作出了非常寬鬆的規定:包括立法會議員可以有外國居留權⑧,法官和司法人員可以從其他普通法國家聘用⑨,可任用外籍人士擔任除主要官員以外的政府各級公務員⑩,等等。但在這樣寬鬆的情況下,還出現“愛國者治港”的爭論,難免令中央擔憂。在香港的政制發展中,是否應嚴守愛國者治港這一標準,行政長官作為特區政府的首腦是否一定要由愛國愛港的人來擔任?深入思考、論述這些問題,本身就是深化“一國兩制”的過程,也是對所有關心香港事務的人在思想上的一次“統一”,大家總得先站在一個平台上,先把規則弄清楚了,再開始玩遊戲吧。

  香港也在變。傳統的四大支柱產業(金融業、旅遊業、貿易及物流業和專業服務)已不足以帶動整個經濟的發展,六大優勢產業(教育、醫療、檢測和認證、環保、創新科技和文化及創意產業)發展緩慢或幾近停滯,現任特區政府在尋找土地的道路上跌跌撞撞,政治領域的紛爭令其左支右絀、動輒得咎;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愈發糟糕,立法會愛上了“拉布”,且充斥著暴力言行;社會上出現“佔中”與反“佔中”的論戰,一些年輕人激動地走上街頭,佔領(中環)遮打道,包圍政總(政府總部),甚至有團體沖進了立法會。透過這些紛紛擾擾的事件,我們看到了一個不再超脫、淡定的香港,也看到了港人的焦慮與迷茫。

  香港未來的路怎麼走?經濟上,肯定離不開中國內地,上一次經濟的騰飛得益於內地的改革開放,這一次經濟轉型內地又能帶來怎樣的契機?經濟的提升不能只靠內地“輸血”,金融業的發展也不能只是坐等中央的“禮包”,香港需要找到一條與內地互利互惠、相得益彰的道路,才能走得更長遠、更持久。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普選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這本來也是基本法的規定⑪。香港的“實際情況”包含了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方面的綜合發展情況,普選的目的是令這些方面發展得更平穩、和諧,但普選卻不一定是達至此目的的唯一手段。在香港現有的條件下,普選將會使社會更容易達成共識,還是令社會更容易出現撕裂,普選將帶來社會的更平等,還是會令不平等加劇?現在的香港處在普選爭論的漩渦,對這些問題更需要有清醒的思考。實際上,香港出現的很多問題並不是單靠“普選”就能解決的,而如果不事先解決好一些問題就開始普選,可能會令情況更糟糕。香港與內地的關係也需要全新審視,“隔離”無疑不是最好的辦法,部分港人專門針對內地人的“排外”情緒、“驅蝗”行動也會令內地人反感,失去本來友好的鄰居,難道港人真想走上“閉關鎖城”之路?也許港人需要一次深入的檢討,明確問題,找出答案,形成共識。唯如此,特區政府才能真正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帶領香港走出迷霧,踏上新途。

  中央政府處理“一國兩制”實踐的手法也在“變”。如果說,香港回歸之初,中央囿於這樣那樣的考慮,可能寄望於港人自己解決問題,並不會明確講出自己的看法,那隨著香港形勢的發展,中央政府也在調整自己的做法。可以預計,今後中央政府還將在一些重大的原則性問題上,採取直接講、明確講、反復講的方式,以期更好地讓港人瞭解中央的真實想法。當然,這個過程會是雙向的,港人的看法也會通過特區政府、立法會議員、各界領袖等多種渠道上達至中央政府。總之,唯有在現有制度、法律的框架內交流,各相關方才有可能達至“共贏”。

  註釋

  ①“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鄧小平文選》第三卷,1993年版。

  ②“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講話”,《鄧小平文選》第三卷,1993年版。

  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⑤《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15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胡錦濤,2012年7月1日。

  ⑦即“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而港人治港,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別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一個國家,兩種制度”,1984年6月22、23日,鄧小平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鐘士元等的談話要點,《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⑧基本法第六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其所占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百分之二十。

  ⑨基本法第九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第八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⑩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特別行政區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各級公務人員,但下列各職級的官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

  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還可聘請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顧問,必要時並可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聘請合格人員擔任政府部門的專門和技術職務。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個人身分受聘,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9月號,總第201期)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