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順說,在中英談判時就有主權與治權的爭論,治權就是管治權。當時中國政府就明確提出,1997年中國政府恢復行使的是包括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
他表示,香港基本法規定有些權力由中央直接行使,有些權力由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對於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法律基礎。試想,如果中央沒有全面管治權,又怎麼可以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呢?
他說,白皮書講中央的監督權力,完全沒有超出基本法的規定,沒有在“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規定之外提出新的要求,更沒有收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從白皮書發表後的反應看,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具有監督的權力,這項原則不是講多了,而恰恰是講少了。”
張榮順說,中央一直強調“一國兩制”是一個完整的概念,不能割裂。“一國兩制”中的“一”和“兩”加到一起是“三”,也就是說,“一國兩制”這個概念講了三件事,而香港社會有些人只強調“一制”,只講三件事中的一件事,即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不去講“一國”,也不講“兩制”中的社會主義制度,甚至還要把香港的“一制”凌駕於“一個國家”之上,這是很有問題的。
對於香港社會一些人總是拿普通法來說事,張榮順說,我們不否認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下,可以用普通法的方法來理解和解釋基本法,但如果要用普通法來規限基本法,甚至用“普通法”三個字排斥“一國兩制”下的新憲制秩序,排斥、削弱中央的管治權,這是不能被允許的,也是行不通的。
他說:“普通法已經有上千年的發展歷史,它能夠延續下來,關鍵在於它能夠適應不同的環境,與時俱進,這也是‘一國兩制’下保持普通法制度能夠行得通的主要依據。”
張榮順說,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辦事,當前最主要的就是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處理香港普選問題。白皮書中明確提出了制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制度的原則要求,指出了普選制度必須兼顧的各種價值,這對於正在處理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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