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昨日提出香港政改的決定草案,意味香港2017年特首普選框架即將“揭盅”,據了解,決定草案寫法相當具體,精神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早前深圳講話一脈相承,當中明確訂明,特首候選人須獲逾半數提名委員會提名,而特首候選人的數目則是2至3名,一旦只有一名候選人,則須進行第二輪提名,不容許有人自動當選;草案又列明,提名委員會人數維持1200人,以及保留四大界別,而界別比例不變。本報政治組報道
據香港《成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主持會議。內地官媒新華社表示,常委會會議審議香港2017年特首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根據香港《基本法》規定和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認真考慮國務院港澳辦意見和特首報告提出的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出決定草案,並將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候選人數目為2至3名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李飛,昨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匯報決定草案代擬稿。據了解,李飛花了約20分鐘宣讀決定草案,表示香港社會已就普選達成四點共識,一是大家認為應該有特首普選;二是普選須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三是認為落實普選有利香港未來發展、經濟及社會繁榮穩定;四是特首人選須愛國愛港。
據了解,決定草案文本正文共5頁,解釋則有12頁,詳細列出2017年特首普選框架,訂出數點具體要求,明確訂明特首候選人須獲逾半數提名委員會提名,但消息指出,部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席間爭取提名門檻只寫“大多數”,不要寫死是“逾半數”,留下詮釋空間,以便爭取泛民妥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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