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設立外國人收容機構
針對廣州外籍人員居住、滯留情況,課題組建議加強立法,建立外籍人管理信息的分享平台。目前,國內包括廣州都有一些地下中介,專門靠幫外國人辦理工作證明、來華邀請函等手段獲利,這些地下中介是非洲人滯留我國的“幫凶”。因此,有關部門對於這類為外國人辦理各類工作簽證的非法地下中介必須要嚴查,要堅決取締,並進行重罰和重判。
目前,廣州還沒有設立專門用於羈留關押“三非”外籍人員的收容所。其認為可借鑒德國等國家做法和經驗,按照國家法律和人道原則,設立專門針對外國人的這一類機構。
同時,目前大多數在穗外籍人都按照自己所在的國籍,自發形成各自的社團,相當於“同鄉會”。報告建議,政府部門在加強對外籍人士的管理時,應積極與這些外籍人商會、社團首領進行溝通合作。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