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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48只“貪虎”去向:周永康等無處理進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31 10:15:58


 
  ● 都有哪些程序要走?

  有人說,不掛牌的中紀委就像“小李飛刀”,不僅飛得快、射得准,還出手隱蔽。不過,這樣的比喻,除了不準確之外,更存有很大誤解。

  不久前有一條新聞,丈夫被紀委帶走,妻子想托關係撈人被騙走1460萬。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鄭州原市委書記王有傑的家人,也上過這樣的當。其實,他們跟持“飛刀之喻”的人一樣,不了解紀委的辦案程序。紀委辦案都是有章有法,是按規則辦案,可不是“想定誰罪就定誰罪”。

  稍微注意,就會看到在關於落馬“老虎”的新聞稿,通常會有“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xxx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或類似的句子。我們黨管理幹部是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的,要打“老虎”,也要按照“打虎”程序來走。

  從大的角度來分,需要走兩個階段:黨內處理和司法程序。

  對於黨內處理,省部級官員案件,一般均由中紀委查辦。從程序上要經過受理、初步核實、調查和審理等階段,一般需要6個月,但多個環節可以延長至少1個月。比如童名謙一案,從立案偵查到一審宣判,用時7個月,基本符合這個規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五種。開除黨籍是最重的黨紀處分。如果案件屬實且情節嚴重,由中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落馬的48名省部級官員中,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等26名“老虎”被明確通報為“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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