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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北京學者:決定是中央對港人的挫折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14-09-01 00:37:2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田飛龍
  中評社香港9月1日電(記者 黃博寧)昨日,香港政改方案公布,規定2017年特首選舉實行普選,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2至3名候選人,候選人須獲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支持。針對人大提出的較高的限制性條件,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田飛龍在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第一,人大決定的合理合法性毋庸置疑;第二,中央提出保守方案與泛民長期超出底線的要價相關;第三,決定是對回歸後長期“只享權利,不盡義務”的香港的一次挫折教育;第四,希望泛民回歸理性,利用好剩餘空間,讓政改方案最終在立法會通過。

  人大決定合理合法

  田飛龍表示,此番人大對候選人數、出閘條件、提名委員會人數做出限制的合理、合法、權威性不容置疑:

  第一,本決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下同)是基於《基本法》及人大2007年關於政改決定,經過充分民主協商在五部曲合法程序中,以政治決定形式作出,合法性毫無疑問。

  第二,對特首提名的限制制度是規範中性的,並非針對一黨一派。如果泛民在香港政治生態中力量足夠強,其候選人仍然可以出閘。

  田飛龍批評,泛民僅以2017年是否有本派候選人出閘評判制度的公正性,偏執地從本黨派的利益出發綁架香港民意,是對香港民主化的不負責任。

  就中央決定中,泛民的訴求完全沒有得到回應,田飛龍預估,泛民將在未來一個月展開“廣場運動”發洩怨氣。但最終將回到談判桌上,在第二輪政改諮詢中,根據人大常委會釋放的剩餘空間,討論出具體的方案提交立法會。

  田飛龍認為,在超過六成港人希望“袋住先”的基礎上,泛民會在“普選拉到重回小圈子選舉”以及“不甚滿意的普選”兩種選擇中權衡,審慎地對待在立法會的1/3否決權,不可輕言否決,不可輕言失敗與放棄,以免給港人帶來更大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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