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公款用於個人支出
個別國企曾被曝出用企業資金為高管購買高爾夫年卡的新聞。此類事件,今後有望一概杜絕。《意見》明確,除了符合規定的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外,嚴禁用公款支付個人消費。
徐福順介紹說,《意見》強調了4方面的內容。
其一,嚴禁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個人設置定額的消費,取締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其二,嚴禁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應由個人承擔的消費娛樂活動、宴請、禮品及培訓等費用,堅決制止與企業經營管理無關的各種消費行為。其三,嚴禁企業負責人向子企業和其他有利益關係的單位轉移各種個人費用支出。其四,企業負責人退休或調離本企業後,企業不得為其提供履職待遇、業務支出。
早前報道:
政治局:嚴格規範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等。會議指出,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設置上限標準,明確禁止性規定,進行嚴格規範。
會議指出,制定《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是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工作保障和必要業務支出進行系統規範的總體要求,將進一步推進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制度體系建設和嚴格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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