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用8個能否來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沈春耀說,60年來,經過長期的實踐探索,在這些問題上我們取得了決定性進展:
——改革和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廢除了實際上存在的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確保了黨和國家領導機關正常換屆和領導人員有序更替。
——修改完善憲法,推動基層群眾自治,實現城鄉“同票同權”,不斷鞏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人民實現了內容廣泛、層次豐富的當家作主。
——堅持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深入開展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發展獨具特色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
——努力建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保證了決策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
——改革幹部人事制度,建立健全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為各方面優秀人才建功立業開辟了廣闊渠道和發展空間。
——確立和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形成和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社會法治水平不斷提高。
——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制機制,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保證黨和國家領導機關和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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