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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前主席荣智健 |
中評社香港9月11日電/香港證監會今天(9月11日)下午表示,已分別在原訟法庭及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信及其五名前執行董事展開法律程序和研訊程序,其中包括前主席榮智健和前董事總經理範鴻齡。
證監會表示,中信及該五名前董事曾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在2008年就中信的杠杆式外匯合約投資的巨額虧損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財務狀況資料。
五名董事還包括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李鬆興,以及執行董事周志賢。
證監會目前正尋求原訟法庭頒發回復原狀令或賠償令,以使在證監會所指公布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日期至披露真實財務狀況的日期期間購入中信股份的最多4500名投資者,得以回復至原狀或得到賠償。證監會亦正尋求審裁處對中信及該五名董事施加制裁。
證監會指,中信在2008年9月12日刊發了一份載有關於中信財務狀況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的通函。
該通函是關於一宗與上述杠杆式外匯合約投資無關的交易,當中披露,集團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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