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高官在當地有很大的勢力範圍,如果在本地辦案審理,會有很多干擾因素,異地審理可以最大限度減小這種干擾。”上述法官說。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當前我國反腐進入深水區,省部級及以上官員落馬,進入司法程序後,異地審理成為常態。
4 落馬高官如何聘請律師?
家屬多聘業界知名律師
公開報道顯示,8名進入起訴審判程序的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只有薄熙來案進入二審,其他高官均未上訴。
薄熙來案中,濟南中院一審宣判後,薄熙來代理人向山東省高院上訴,最終山東省高院維持了一審判決。童名謙、劉志軍、王素毅、田學仁、黃勝在一審宣判後均未上訴。
在上述案件中,只有童名謙(玩忽職守罪)沒有聘請律師,他在法庭上自行辯護。其他7名高官涉腐案都有律師為其辯護。
涉腐高官如何聘請律師?聘請的標準是什麼?
北京一位知名律所的刑辯律師介紹,一般來說,涉腐高官的家屬在聘請辯護律師時會選擇在業界有很大影響力的律師,或者代理過很多官員涉腐案件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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