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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平學發言(中評社 鄧冠英攝) |
中評社香港9月14日電(記者 鄧冠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改作出決定之後,香港反對派欲發起系列抗爭,社會的爭議尚未有休停的跡象。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鄒平學昨日出席香港團體所辦政改座談會,他發言時指出,香港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政改所做決定的基礎上凝聚共識,以理性合作精神達至普選。他還表示,社會上有看法認為此次政改決定偏保守,但中央有理由高度重視普選的風險控制。
鄒平學指出,要以理性合作精神達至普選,就要宣導“理性”思維,而泛民一味追求抽象的、終極性的民主要義,其訴求亦脫離實際,只有要求沒有共識,行為與目的不一致不協調,均系非理性的體現。鄒平學還舉例指出,鼓吹“佔中”者聲稱為推進普選,但其激烈的對抗方式是否有利於其目的?其次,鄒平學認為,要理性對待“袋住先”(即先接受不完美的普選方案),普選制度應當會與時俱進,不斷完善。
對於“理性”,鄒平學還指出,要以風險控制的理性思維來看待政改決定。他認為,除了正面效應之外,普選亦會帶來風險,而中央本次“守前門”的普選決定,是一個近乎零風險的方案。鄒平學亦坦言,香港社會存在不能正確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錯誤認識,且已積重難返,民主派越來越激進,外國勢力亦藉助反對派干預香港事務,因此,中央高度重視香港普選的風險控制,“若不能正視這些風險與隱患,就不能認識這次決定的理據和意義。”
鄒平學指出,任何國家與地區從非普選到普選,都是一個重大的政治體制變革,而香港利益多元化,訴求亦多元化,以人大常委決定為基礎凝聚共識,可降低談判和利益交換的成本,人大常委會明確的方案為普選排除障礙,避免空耗社會資源,“這是如期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最具現實可行性、社會成本最低的路徑。”
鄒平學進一步分析如何在人大常委決定的基礎上凝聚共識。他指出,香港反對派及其支持者應摒棄“國際標準”論,此論調實質為不接受《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有關憲制性決定的安排,將“一國兩制”下獨特的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塞進“國際標準”,無異於“削足適履”,而普選制度完美與否,關鍵在於是否適合香港實際情況,是否有利於“一國兩制”事業的推進,是否有利於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否有利於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鄒平學表示,各國實踐普選“國際標準”時,高度雷同的現象系遵循主權國家內部的法治標準,“如果真有什麼普選的國際標準,那就是‘依法實行普選’!”
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的政改決定指明,提委會“按照”選舉委員會人數、構成以及委員產生辦法而產生,香港反對派據此稱提委會系“小圈子”。鄒平學對此指出,提名委員會組成的廣泛代表性原則符合《基本法》和相關法律檔的規定,從歷史延續性上看,歷屆選舉委員會相當鮮明地體現了各階層、各界別的均衡參與,且讓對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具有重大作用的界別有合適管道被代表,把民主的多數決定與保護少數有機結合在一起。因此,鄒平學認為,必須摒棄“小圈子”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