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自稱警員的郵件還提供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太原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長向辦案民警下達緊急封口令,要求絕對保密。“誰要洩密,一旦查出,嚴肅處理”。
2011年11月24日,前述媒體人通過微博曝光了郵件中的內容。12月7日,廣州《新快報》刊發報道,披露白培中家被劫的消息。至此,“白培中被劫5000萬元”成了公眾熱議的話題。
同年12月22日,山西省委作出決定,免去白培中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和黨委書記職務。隨後,白培中被“雙規”的消息開始流傳。
白家搶劫案由太原市公安局偵辦,但後由晉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2年12月13日,山西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低調審理並宣判。
法院認定搶劫財物金額為1078萬餘元,被告人羅從軍、李端亮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無期徒刑。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白培中僅受到了“留黨察看一年,同時按規定撤銷其黨外職務”的處理。
判決一出,輿論嘩然。面對質疑,山西省紀委“有關方面負責人”通過《山西日報》作出了部分回應,稱紀檢監察機關對這些被劫財物逐項查證,並對其合法收入及其家庭財產是否相符進行了認真核查。除其本人及其家屬合法收入和其妻子兩次開顱手術期間親友援贈款項外,認定有84萬餘元財物涉及違紀。其中,白培中在擔任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接受公務活動中饋贈貴重物品價值14.79萬元,未按規定上交組織;白某的妻子收受其下屬禮金共計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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