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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不可簡單複制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23日表示,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是國務院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試點性質,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複制和效仿。
商務部辦公廳副主任王雪坤在商務部“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說,外商投資准入屬於中央事權,原則上應該由中央政府來制定、發布和實施外商投資負面清單。
“如果各地在沒有獲得中央授權的情況下制定各自的負面清單,將會造成制度的碎片化,影響構建統一有序的投資環境,還可能導致涉外的法律風險。”王雪坤說。
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中的一項重大舉措。據介紹,中國上海自貿區於2013年9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並頒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也就是2013年版的負面清單,這是我國首次實踐對外商投資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王雪坤說,近一年來,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的運行比較順暢,成效也比較明顯。今年6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上海自貿區又實施了31項新的擴大開放的舉措,之後公布了2014年版的負面清單,特別管理措施從190條降為139條。據了解,在上海自貿區中,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有90%以上是通過備案管理的方式來設立的。
(稿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