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要,可不敢不要。”這是哈藥集團三精製藥董事長劉占濱臨死前的“名言”。劉今年5月16日被檢方立案偵查,5月18日上午,他就在醫院檢查身體的過程中,於三樓衛生間擺脫監護法警,從窗戶躍出,墜地身亡。
無獨有偶。山西平陸縣人大原主任趙建新受賄接受調查期間因病住院,就從縣醫院住院樓6層與7層樓梯窗口跳下身亡。當時是2011年12月10日凌晨1點30分。
因病取保候審之時,也是涉貪官員自殺的“高發期”。前述貪官張琪、患糖尿病的湖南衡陽商業銀行原紀工委副書記羅衡俊均屬此類。江蘇南通房管局原局長陳西則更為特別。他是在2013年10月,市紀委通報其違紀違法案件後自殺的。其取保候審的原因,據透露是身體不好,曾換過肝。
由此可見,辦案中的管理漏洞也可能為被調查者自殺提供機會。如2009年11月,涉嫌受賄的重慶市高院法官進修學院院長烏小青在看守所自殺,就是趁同監舍被羈押人員午睡之機,避開監控錄像,用棉毛褲褲腰繩,在內監門處上吊的。
2010年3月,官方通報稱,雲南昭通市昭陽區教育局科長魏靜玲被帶到區檢察院了解一起舉報涉及的情況時,在辦案工作區2號休息室用水果刀刺破自己的心臟自殺。此後,包括檢察長等5名官員受到相應處理。
不過,近年來各級紀檢機關的“兩規點”卻幾乎未發生類似事件。張驊告訴廉政瞭望記者,多年來,紀委反覆強調“安全文明辦案”,對出現安全事故“一票否決”,還很可能追究辦案人員的刑責。“兩規點”裡,陪護室、談話室及衛生間等都安了護欄,電源線路等一律暗裝。對“兩規”對象實行24小時陪護,能做到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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