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之為禍,首禍不在馬路、不在經濟,而在於從根本上傷了港人社會的法治根基和元氣,大幅動搖了年輕一代的守法觀念。這是“佔中”和“蘋果日報”一夥最不能令人原諒的罪惡,也是他們對港人社會永遠也還不清的虧欠。
對香港法治在這場“佔中”亂局中受到的破壞和衝擊,遠在京城的“人民日報”十月四日評論員文章也發出了“堅決維護香港的法治”的呼聲,文章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佔中’,就是以非法手段追求違反基本法的政治目的。無論‘佔中’組織者、煽動者如何巧言粉飾,‘公民抗命’也好,‘和平’、‘非暴力’也好,‘佔中’違法的本質是改變不了的,其結果必然是踐踏法治,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並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後果。”
眼前事實證明,文章提到的經濟重大損失、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都不是危言聳聽之詞,港人社會已經為少數人的違法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因此,面對當前嚴峻事態,面對法治和社會、經濟的重大危機,任何姑息、忍讓以至所謂的包容,已經不再可以令“佔中”策動者“立地成佛”,唯一能夠令他們“放下屠刀”的,就只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強有力的執法來打擊一切違法行為。
對此,“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的相關觀點是鮮明有力和值得重視的。文章指出:
“以法治的方式處置違法行為,是對法治最好的維護,也是對民主的有力扞衛。民主社會需要尊重少數的意見,但並不意味著少數人可以採取違法行為;法治社會需要包容不同聲音,但並不意味?對違法者姑息縱容。用民主的方式發展民主,用法治的方式維護法治,才能使意見的表達和權利的行使始終運行在制度軌道上,使香港民主走上一條良性發展的道路。這樣,也才能增進市民福祉,確保香港的繁榮穩定、長治久安。至於極少數人想通過香港進而在內地搞‘顔色革命’,那就更是白日做夢了。”
以法治對違法,以法治保民主,旨哉斯言!廣大香港市民對特區政府為制止違法“佔中”、恢復社會秩序而採取的一切必要做法,包括適度武力,必須給予最大的諒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