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資源滋生腐敗。幹部“走讀”造成許多潛在的腐敗現象。一些幹部頻繁往返用公車接送,增加財政負擔,滋生“車輪上的腐敗”,助長了特權思想。一位縣城幹部說,縣里數十位“走讀幹部”,僅每年花在車輛汽油和保養方面的費用就有近20萬元。吉林省公主嶺市秦家屯鎮原黨委書記、鎮長崔連海,因腐敗問題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經查,崔連海是典型的“走讀幹部”,辦案人員計算,在262天時間裡,崔連海的專車報銷汽油票150張,金額合計7.269萬元,算上節假日,平均每天“花費”汽油費約278元。
——突發情況易造成重大損失。海南省一位幹部說,“走讀”的幹部,在“德能勤績廉”考察中,“勤”這一項一般都存在問題,有的還相當嚴重。當本地出現群體性事件、災難險情、重大事故等突發性事件時,“走讀”給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理留下隱患。媒體就曾報道,一次洪水猛襲某鎮,當縣委書記趕到現場時,該鎮黨政一把手還遲遲未從縣城家返回。
專家:讓“走讀”“走不了、不好走”還需完善制度
辛鳴表示,黨政領導幹部負有管理服務一方、守土有責的職責。黨的幹部應該和群眾在一起,否則就別走當幹部這條路。
實際上,各地為了解決幹部“走讀”問題也進行了不少探索。湖南郴州採取的是視頻點名的方法,讓幹部不敢缺席;湖北襄陽市則採取明察暗訪,讓幹部不敢“走讀”;江西則建設了“廉政”食堂,為幹部營造不願走讀的環境;天津市專門制定出台了《關於解決鄉鎮幹部“走讀”問題的規定》,建立和落實鄉鎮幹部在本鄉鎮機關住宿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錯時上下班制度、鄉鎮幹部包村駐村制度等。
在汪玉凱等專家看來,這些年,對走讀幹部的管理還缺乏系統性規定。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還是要靠制度,將“走讀幹部”治理納入民主和法治的軌道。比如,切實在幹部考核上加以傾斜,讓那些深入地方、根系群眾的幹部受尊重、受重用,在幹部選拔任用時,充分聽取群眾意見。要完善現行公車管理制度、財經制度和報銷制度,讓“走讀”“走不了、不好走”,還要完善群眾批評和投訴渠道,嚴格問責制度,讓“走神”的幹部“走不遠”。
同時,辛鳴等專家也提醒,幹部也有享受家庭溫暖的權利,因此對整治幹部“走讀”現象,政策制定應更具合理化、科學化和人性化,在人情和原則之間、為民服務和對家庭負責之間尋找恰當的平衡。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