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明邀施明德造勢
“台獨”勢力甚至公然協助香港反對派開展“佔中”行動。台獨分子施明德向黎智英傳授經驗,“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工黨主席李卓人及“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去年10月赴台,公然邀請施明德為“佔中”造勢。具有濃厚台灣背景的“華人民主書院”,更是這次“雨傘革命”的“重要推手”。黃之鋒兩年前專門赴台向該書院理事長王丹“求教”搞學運的經驗。該書院還於今年2月23至24日在香港開班培訓“佔中”骨幹。
學聯作為這次“佔中”的先鋒和主力,其頭目與策動台灣“太陽花”學運的林飛帆、陳為廷等人關係密切,遙相呼應。林飛帆向他們鼓吹:“香港不只要普選,香港要獨立。”據悉,現在參與“佔中”的人士,也有一部分是來自台灣關係密切的激進反對派組織。“兩獨合流”令國家統一受到了嚴重的危害,必須高度警惕及予以防範。
罪3.破壞公共秩序 動搖法治基礎
“佔中”搞手在策劃煽動時,用了不少“公民抗命”、“爭取真普選”和強調“非暴力”等概念,意圖為違法的“佔中”披上“民主”和“公義”的外衣。但事實是,戴耀廷去年一月在報章上發表一篇題為《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的文章,開宗明義就是要“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占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佔中”違法,已毋庸爭辯,發起人也直認不諱,甚至公開煽動違法行為,這對於一個崇尚法治的社會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行使權利損及他人
現在違法的“佔中”已經演變成示威者暴力衝擊警察防線,占領金鐘、占領銅鑼灣、占領旺角等地,對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廣大社會人士紛紛指出,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生活自由,以及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但每個人在享受或行使“個人自由”權利的時候,都必須尊重和不影響他人同樣應享有的“權利”。要做到這一點,大家便要守法。因此,法治正是香港最要維護的核心價值,也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大家均呼籲示威者要盡快取消違法行為並支持警方依法恢復公共秩序。
罪4.栽贓抹黑警方 企圖打擊士氣
“佔中”示威者日前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迫使警方施放催淚彈試圖驅散搞事者,事後被“佔中”搞手批評為“暴力”對待“手無寸鐵的學生”。警方努力分隔“佔中”和“反佔中”的示威者,防止雙方發生衝突,又被指責為“警黑勾結”。這些不實的指控和打擊警方士氣的言行,不僅是對專業文明執法的警方不公,更對香港社會造成嚴重的損害。
正常執法 確保香江安寧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無視法紀。“佔中”搞手煽動包括部分學生在內的示威者癱瘓多條主要幹道;在多個鬧市旺區進行占領,更發動對政府機構的包圍和衝擊,這些行為都屬於嚴重罪行,是對本港法治的挑戰。香港警方對於“佔中”示威者一直採取忍讓和克制的態度。但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唯有使用催淚煙控制場面,保障警員和示威者人身安全,各界應理解警方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