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5日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韓國總統朴槿惠尚未實現首腦會談,成為其瓶頸的前日軍慰安婦問題也是兩國面臨的最大懸案,而問題的源頭需要追溯到1965年兩國邦交正常化時簽署的《日韓基本條約》。當時雙方在擱置慰安婦等戰後賠償問題的情況下就“兩國間的索賠權問題已徹底解決”達成協議,從而對日後的日韓關係留下隱患。
與該條約同時簽署的《日韓請求權協定》也涉及上述協定,之後日本以經濟合作這一非賠償的方式向韓國提供5億美元資金。
共同社報道,進行軍事獨裁統治的時任韓國總統朴正熙將經濟發展視為優先。因此,對過去慰安婦和國內原子彈爆炸受害者的賠償問題沒有得到關注。日本政府知情人士指出:“這並非蓄意而為,而是雙方對此意識淡薄。”
當時正值越南戰爭時期,亞洲深陷冷戰泥潭,美國加緊推動日韓邦交正常化。在此背景下,兩國無法展開細緻周密的談判。
1982年,日本《朝日新聞》首次刊登了吉田清治有關慰安婦的證詞。吉田自稱是原山口縣勞務報國會下關支部動員部長,表示“曾在濟州島強擄200名年輕的朝鮮女性”,並於次年推出有關著作。而《朝日新聞》已於今年8月撤銷相關報道。
此後,1987年的韓國民主化運動帶來了一系列轉折。隨著韓國人權意識的高漲,獨裁時期未受關注的慰安婦問題浮出水面。1989年,吉田的著作被翻譯成韓文。
1991年,韓國出現一批自稱曾經當過慰安婦的人,她們其後針對日本政府提起索賠訴訟。不過日本政府反復表示"問題已通過請求權協定得到解決",韓國政府也沒有要求日本做出國家賠償。在韓國輿論抨擊日本的聲音日益高漲的背景下,韓國政府請求日方就慰安婦問題顧及韓方。
日本政府也認為,"僅憑口頭道歉難以平息事態"。1993年,時任官房長官河野洋平就慰安婦問題發表談話,承認日軍參與慰安婦問題並帶有強迫性,就此表示道歉和反省。在隨後的記者會上,當被記者問道是否認為存在強征事實時,河野表示可以認為那是事實。1995年,支付賠償金的"亞洲女性基金"成立。不過鑒於"賠償問題已依法得到解決"的日本政府立場,其資金來自民間捐款。
韓國政府起初高度評價了日方的上述處理方式,但國內媒體和市民團體"挺身隊問題對策協議會"強烈譴責"日本政府在回避責任"。在輿論的壓力下,韓國政府也轉而叫停"亞洲女性基金"。
2005年,盧武鉉政府開始主張"慰安婦問題不屬於請求權協定的適用物件"。
2011年8月,韓國憲法法院下達判決,認定政府圍繞慰安婦索賠問題不與日本展開磋商屬違憲行為,韓方由此將慰安婦問題視為對日外交的首要課題。 |